7.6 普通高中定向生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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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学校定向生如何录取?
答:凡有定向生指标的初中学校应严格按照市教育局的要求,及时通知本校参加中考的考生及家长,组织学生自愿报名,审核报名学生资格,并将报名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栏内公示七个工作日,指导学生在报考志愿“定向志愿栏(普通高中志愿栏的第一志愿)”内进行填报。
报考定向生的考生必须参加2012年山西省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根据定向生的报考条件、考生所报考定向高中学校志愿及本人中考成绩,在统招录取分数线下50分以内,按分配指标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且考生学业考试成绩不得低于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如在其所报考定向高中学校统招分数线下50分以内定向计划仍无法完成,指标将转为统招生计划。
考生符合定向生报考资格,填报了定向生志愿,中考成绩达到统招生分数线,他在录取的时候还占用定向生指标吗?
答:不占用。报考定向生志愿的考生,如果成绩达到所报考学校统招生分数线的,按照统招生录取,该考生不占用毕业学校的定向生计划,该校的定向生计划留给下一个符合条件的考生使用。例如51中考生符合该校的定向生报考资格,他填报了山大附中定向生志愿,但是他的中考成绩达到了山大附中统招生分数线,那么他在录取的时候不占用51中的山大附中定向生指标,51中的定向生计划留给下一个符合条件的考生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