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 保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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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哪些普通高中学校招收推荐保送生?
推荐保送生学校为:各县(市、区)属普通高中学校。市级和市级以上示范高中学校,经市教育局批准自愿申请招收保送生的其他公办完全中学。
二、保送生招生名额限制
1、县(市、区)属普通高中保送生招生名额为当年招生计划的30%之内。
2、市级及市级以上示范高中保送生招生名额为本校应届初中毕业生的10%之内,其中2%用于招收联盟校中对应潜力学校的学生。
3、自愿申请招收保送生的其他公办完全中学的保送生名额不得超过本校应届初中毕业生的8%。
4、保送生计划完不成的,将转为统招计划。
三、普通高中推荐保送生招生范围
1、各县(市、区)属初中学校具有本县(市、区)户口(户口迁入截至日期为2009年8月31日)的应届毕业生,严禁跨县 (市、 区)招生。
2、省、市直属完全中学招收的保送生,须具有太原市六城区常住户口(户口迁入截至日期为2009年8月31日),在本校连续就读三年,有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3、为进一步促进联盟校工作持续进展,增强实效性,从今年起,凡联盟校中的优质学校招收保送生时,必须招收一定比例对应潜力学校的优秀应届初中毕业生。
四、被学校确定为普通高中推荐保送生的考生是否可以再报考其他学校?
凡已被确定录取的保送生,不得再参加中考,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不再向保送生发放准考证。